并不是所有患者都适合化疗,部分患者存在禁忌症:
1.全身衰竭或恶病质,如功能状态评分(Kamofsky评分)评估在60以下时一般不宜用全身化疗。
2.心功能失代偿时禁用蒽醌类抗生素类化疗药,特别是阿霉素,另外大剂量环磷酰胺和氟尿嘧啶、三尖杉酯碱和喜树碱等也可引发心脏毒性。
3.明显黄疸或肝功能异常时不宜用全身化疗,化疗后如屡次出现肝功能异常者也不宜再用全身化疗。
4.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顺铂和大剂量甲氨蝶呤,老年患者即使肾功能减退仅属轻度,顺铂剂量也宜酌减,更切忌一次大剂量用药。
5.严重肺功能减退时禁用博来霉素、甲氨蝶呤和白消安等。
6.明显骨髓功能不全者一般禁用全身化疗(顺铂和肾上腺皮质激素除外),如周围血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1.5×10⁹/L或血小板计数少于50×10⁹/L时慎用化疗。
7.发热、大出血、感染、大量腹水、失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者不宜用全身化疗。
8.胃肠道吻合术后2周内一般不宜用化疗(腔内化疗除外)。
9.大面积放疗结束后需休息2~4周后再用全身化疗。
10.已知对某类化疗药过敏者。
尽管肿瘤患者可通过化疗延长存活期,减少术后复发和转移,提高肿瘤患者的生活质量,但患者是否适合化疗,需要医师根据患者情况给予合适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