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遗传的变异是指由遗传物质的变化引起的变异,主要包括三类即基因重组、基因突变和染色体变异。
1.基因重组:指在生物体进行有性生殖的过程中,控制不同性状的基因重新组合。基因重组发生在每一代二倍体生物中。每个染色体的两个拷贝在某些位置可能有不同的等位基因。通过交换每条染色体的相应部分,可以产生不同亲本的重组染色体。
重组起源于染色体物质的物理交换。在减数分裂前期,每一条染色体有四个拷贝,这四个拷贝都是紧密相连和联会的。
2.基因突变:指基因在结构上发生碱基对组成或排列顺序的改变。基因十分稳定,能在细胞分裂时精确地复制自己,但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基因可以从原来的存在形式突然改变成新的存在形式,就是在一个位点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新基因,代替原有基因。
3.染色体变异:指在真核生物的体内,染色体是遗传物质DNA的载体。当染色体的数目发生改变时(缺少、增多)或者染色体的结构发生改变时,遗传信息就随之改变,带来的就是生物体的后代性状的改变。
因此,当出现遗传疾病时,应积极前往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