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效作用
布洛芬缓释胶囊是对症治疗药物,具有镇痛、解热作用。这是一种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1-2]。
适应证
镇痛:可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肩痛、肌痛、术后疼痛、创伤后疼痛、劳损后或运动后疼痛等。
解热:也可用于治疗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导致的发热[3-5]。
药物联用
布洛芬缓释胶囊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发热、疼痛的病因,所以需要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因治疗。
当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等多种慢性关节炎引起的疼痛时,本品应与抗风湿药同时应用以控制类风湿关节炎的活动性和病情进展。
用前必读
注意药品保质期,药品性状如颜色、形状、味道等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特殊人群、患有某些特殊疾病、正在使用其他药物者需要注意是否适合使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以下内容供参考[1,3-4,6-10]。
禁用情况
对布洛芬、本品中辅料或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肝病、肾病及心脏病患者禁用。
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禁用。除非医生建议使用。
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活动性或既往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性疾病患者慎用。
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
动脉狭窄,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水潴留或水肿,应慎用。
有血友病等出血性疾病(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
)的患者慎用。
胃肠道不适、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者慎用。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有关节疼痛、皮肤改变等免疫系统疾病的患者要慎用。
准备怀孕的妇女应慎用。
60岁以上老人慎用。
特殊人群
孕妇
孕妇禁用,尤其是晚期妊娠妇女服药后可能使孕期延长,或发生难产。
有备孕计划者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
哺乳期女性
哺乳期妇女禁用。服用本品后,药物会分泌入乳汁,可能会对乳儿造成影响。
儿童
布洛芬缓释胶囊仅适用于成人,12岁以下的儿童请勿服用[1,4]。
老人
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慎用,服药前要先咨询医生,遵医嘱用药。
相互作用
布洛芬缓释胶囊与其他药物或食物(包括饮料)一起使用时,会彼此发生相互作用,影响药效或增加不良反应等,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使用或药物剂量。以下举例说明,具体可咨询医生的意见。
禁止联用
酒精: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其他解热镇痛药:联用时药效不增强,可能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有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不良反应。
中、大剂量甲氨蝶呤: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加其血药浓度,甚至达到中毒水平,所以不应与中、大剂量甲氨蝶呤联用。
谨慎联用
抗凝血药
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联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会增加出血倾向的风险。
抗血小板药
氯吡格雷与布洛芬合用,其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被增强,可能加剧消化道出血,因此谨慎联用。
抗糖尿病药
布洛芬与磺酰脲类如氯磺丙脲、格列本脲等抗糖尿病药联用时,可增加降糖药的血药浓度,有出现低血糖风险。
降血压药
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等联用时,布洛芬的血药浓度增高。
噻嗪类如氢氯噻嗪、髓袢利尿剂如呋塞米、ACE抑制剂如依那普利、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等与布洛芬联用时,可降低其降压效果。
其他
甲氨蝶呤:有可能增强甲氨蝶呤的作用,因此应注意调整甲氨蝶呤用量等。
地高辛:可增加地高辛血药浓度,联用时要注意调整地高辛剂量。
丙磺舒:可降低布洛芬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
布洛芬与齐多夫定、糖皮质激素、伏立康唑、氟康唑、锂剂、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药物、他克莫司、培美曲塞等也可发生相互作用,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联用[1-4]。
用法用量
布洛芬缓释胶囊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品说明书或遵医嘱用药,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剂型规格
缓释胶囊:0.3g/粒。
本品为胶囊外观,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或小颗粒。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者溶解服用,不得咀嚼或吮吸缓释胶囊,以免破坏本品的缓释作用。
用量
布洛芬胶囊制剂仅适用于成人。
成人用量:一次0.3g,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4]。
尽可能使用本品的最低剂量及最短治疗时间来缓解症状。布洛芬可能会轻微增加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风险。在采用高剂量和长期治疗时,出现这种风险的可能性会增加。
用后必读
本品服用后部分人群可能会出现胃肠不适、恶心、便秘、嗜睡、头晕等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影响生活工作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医生会酌情进行剂量调整或更换其他治疗方案。严重不良反应需要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的药物起效时间尚不明确,通常在服药后1小时左右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是缓释剂型,可在体内逐渐释放,一次服用药效可持续12小时[2-4]。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胃肠道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胃肠胀气、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严重有胃肠道溃疡或出血。
神经系统反应:少见,可引起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等不良反应。
肝胆系统:转氨酶升高、肝功能衰竭、肝炎等。
皮肤过敏反应:罕见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出现严重皮肤过敏反应如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表皮坏死松解症等。
肾脏系统:罕见有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
呼吸系统:罕见支气管痉挛和哮喘加重。
全身过敏反应:极罕见,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血管性水肿或休克)。
其他反应:下肢水肿、体重骤增,极罕见造血障碍。
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出现轻度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痛等,一般无需特别处理,多数在停药后可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可以耐受。
严重过敏反应、哮喘加重、胃溃疡或出血、患脑膜炎、呼吸困难、胸痛,肝脏问题等其他严重不适,要立即停药及时就医[1-4,9]。
药物漏用
本品为对症治疗用药,症状缓解后即可停药,一般不存在漏服情况。
如果用药后发热或疼痛没有完全缓解,可间隔12小时再用药一次,如果症状已经消失则无需再服药。
药物过量
过量服用布洛芬可能会加重恶心、呕吐、胃痛、头痛、嗜睡等不良反应,影响肝肾功能,造成低血压等。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过量时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要做紧急处理或及时就医,采取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利尿药等措施。
药物停用
布洛芬缓释胶囊是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服用,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超过3天,若症状没有缓解,可以停用,并咨询医生更换药物。
第一次使用布洛芬缓释胶囊后出现皮疹、黏膜损伤等不良反应,及时停药并咨询医师[1-4]。
如出现以下症状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有时伴有呼吸困难或唇、舌、咽喉或面部水肿。
出现皮疹、脱皮和口腔溃疡。
哮喘加重。
胃溃疡、吐血或褐色渣粒(像咖啡渣),或排出黑色柏油样大便。
肠道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加重。
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发热、喉咙痛、口腔溃疡、面色极度苍白或虚弱。
出现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感觉意识混乱,特别是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时。
尿量比平时少或多,尿液混浊,尿中带血,或背部疼痛和/或肿胀(特别是腿部)。
感觉呼吸困难或腿脚肿胀,胸痛,突发单侧无力,突发口齿不清。
出现肝脏问题,如黄疸,症状可包括皮肤和眼白变黄。
注意事项
本品应密封,常温放置于干燥处保存[5]。其他注意事项如下,请参考。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长期使用本品时需定期进行实验室检查(尿液分析、血液学检查和肝功能、肾功能检查等),发现异常时立即采取减量、停药等相应措施[3-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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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M].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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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1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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