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效作用
尼美舒利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抑制环氧化酶-2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白细胞介质等,具有抗炎、镇痛、解热的作用[1-11]。
适应证
本品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等)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以下情况。
用于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以及炎症。
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缓解局部的疼痛及炎症,如骨关节炎、急性软组织损伤[1-12]。
其他用途
有研究报道尼美舒利具有抗癌活性,是一种潜在的抗肿瘤治疗药物。
药物联用
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用本品控制关节症状时,应同时使用改变病情药物。
用前必读
注意药品保质期,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特殊人群、患有某些特殊疾病、正在使用其他药物者需要注意是否适合使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以下内容供参考。
禁用情况
对尼美舒利过敏者禁用。
对阿司匹林、磺胺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患者禁用。
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禁用。
服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出血,以及既往曾复发溃疡或出血者禁用。
有脑血管出血、其它活动性出血以及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严重凝血障碍患者禁用。
严重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12岁以下儿童禁用[10-1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外用避免用于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伤口,避免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慎用情况
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
心功能不全或有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慎用。
高血压患者慎用。
有心肌梗死或脑卒中史患者慎用。
出血倾向患者慎用。
有消化道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等消化道疾病患者,应谨慎使用。
老年人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目前尚未建立尼美舒利在哺乳期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孕妇不建议使用。
尼美舒利可能损害女性的生育能力,备孕期女性不建议使用。
哺乳期女性
目前尚未建立尼美舒利在哺乳期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尼美舒利。
儿童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尼美舒利。
老人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谨慎或遵医嘱,临床上可根据患者自身情况适当减少剂量。
相互作用
尼美舒利与其他药物或食物(包括饮料)一起使用时,会彼此发生相互作用,影响药效或增加不良反应等,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使用或药物剂量。以下举例说明,具体可咨询医生的意见。
酒精:避免过量饮酒,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尼美舒利与氟康唑或者氟伐他汀同用时,尼美舒利的血药浓度可能增加。
β受体阻滞药:如酒石酸美托洛尔、盐酸普萘洛尔等,尼美舒利与其联用时,能使β受体阻滞药的血药浓度升高。
抗抑郁药:如氟西汀、帕罗西汀等,尼美舒利与其联用时,能使抗抑郁药的血药浓度升高。
抗精神病药:如奥氮平、氯氮平等,尼美舒利与其联用时,能使抗精神病药的血药浓度升高。
尼美舒利可置换水杨酸、呋塞米及甲苯磺丁脲与血浆蛋白结合,使其游离浓度增高,药理作用增高,应谨慎联用。
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如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利福平,尼美舒利与其同时使用可增加肝功能损害。
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后,可能会出现视力下降等症状[1-9]。
用法用量
建议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尼美舒利为处方药,剂型、规格不同,用法、用量也可能不同,请遵医嘱用药。本品需要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等)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
剂型规格
片剂:50mg/片;100mg/片。
分散片:50mg/片;100mg/片。
缓释片:0.2g/片。
口腔崩解片:0.1g/片。
胶囊剂:0.1g/粒;50mg/粒。
缓释胶囊:0.2g/粒。
颗粒剂:50mg/袋;100mg/袋。
干混悬剂:50mg/袋;100mg/袋。
凝胶剂:10g:0.3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分散片、胶囊剂:口服,适量水送服,餐后服用。
缓释片、缓释胶囊:口服,适量水送服,整片吞服,不得嚼碎服用,餐后服用。
口腔崩解片:将药片放在舌上,崩解后吞咽,不需要水,餐后服用。
颗粒剂、干混悬剂:口服,用温开水冲开,摇匀后服用,餐后服用。
凝胶剂: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擦。
用量
建议使用最小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疗程不能超过15日。外用药适用于完整的皮肤表面,忌用于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伤口,避免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片剂、分散片、口腔崩解片、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一次50~100mg,每日2次,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缓释片、缓释胶囊:一次200mg,每日1次。
凝胶剂:取本品2~4g(约为成人4~8个食指指尖长度),涂于患处,每日3~4次;建议2周后复诊。
注:指尖单位法取药的指尖一般指食指指尖到第一节关节的长度,长约2.5~3 cm,从一个内径5mm的药膏管挤出一段软膏覆盖这个距离,约合0.5g药量[14]。
用后必读
口服药服用后部分人群可能会出现恶心、嗜睡、头晕等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影响生活工作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医生会酌情进行剂量调整或更换其他治疗方案。严重不良反应需要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药物起效时间
片剂、胶囊剂:口服后其达峰时间1.22~2.75小时,一般药物在达峰之前就开始起效。
缓释片、缓释胶囊:口服后达峰时间为4~6小时。
分散片:口服后药物在4.0±1.8小时达到最大血药浓度。
口腔崩解片:口服后药物在3.83±1.39小时达到最大血药浓度。
颗粒剂、干混悬剂:口服后药物达峰时间为1~2小时。
凝胶剂:用药后30分钟内血浆中即可检测到大量的原形药物,因此药物的起效时间在30分钟内[1-9]。
药物维持时间
片剂、胶囊剂、缓释片、缓释胶囊、颗粒剂、干混悬剂:口服后药物在机体内作用可持续6~8小时。
凝胶剂:用药后可持续到8小时左右。
目前还没有尼美舒利分散片和口腔崩解片维持时间的相关资料,说明书用量是每日2次[1-9]。
不良反应
尼美舒利的不良反应一般比较轻微、短暂,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需要及时就医咨询医生。外用制剂局部用药主要引起局部的不良反应,但也不排除引起全身不良反应的可能性。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异常:主要为胃灼热、恶心、胃痛,一般表现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少数会出现消化道溃疡及出血等。
肝肾损伤:肝酶升高、黄疸等,个别病例有轻度肾毒性表现如尿少、尿蛋白等。
中枢神经系统:失眠、兴奋、头晕、头痛、眩晕、嗜睡。
皮肤异常:过敏性皮疹、红斑、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等。
其他: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心血管风险如新发高血压、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发生可能增加[1-4]。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胃肠道异常:若出现恶心、胃痛等常见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无需停药,可自行缓解或消失。老年患者使用时不良反应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出血和穿孔,有致死性,需要及时就医。
中枢神经系统:若出现头痛、头晕等症状,建议患者不要活动,卧床休息;若症状较严重,可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皮肤异常:若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可停药,避免搔抓,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如苯海拉明等。
若发生心肌梗死、脑卒中、肝损伤、肾中毒等严重不良反应,要及时去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药物漏用
口服制剂
每日1次
忘记服药当日想起来时服用,第二日再想起来服药时服药即可。
每日2次
若本应在当日8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漏服,在14时前想起来,则需补服,20时正常服药即可;若在14时后想起来,则无需补服,20时正常服药即可。
凝胶剂
凝胶剂当日漏用某次,可在想起时涂药,保持每日3~4次即可;若某日忘记涂,在第二日想起,不用补用,当日正常涂用3~4即可,绝不可以一次涂双倍剂量。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尼美舒利过量使用的报道,请遵医嘱服用。如果不慎过量,还请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给予紧急处理,包括洗胃、催吐、服用活性炭等,并给予对症支持疗法。
药物停用
如果服药后症状没有缓解,应停药。
服药后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停药。
如果服药后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停止用药。
如果服药后发生肾功能损害,应停止用药。
受孕困难或正在进行不孕原因检查的女性患者,应考虑停止用药。
患者服药后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时,应停用本品[1-9]。
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通常需要密封、干燥保存。本品剂型较多,药品贮存方式、具体使用方法和疗程应遵医嘱。以下注意事项供参考。
药物贮存
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同剂型贮存方式参考如下。
片剂、胶囊剂、分散片、颗粒剂:密封,干燥处保存。
缓释片、缓释胶囊、口腔崩解片:密封,在25℃以下的干燥处保存。
干混悬剂:避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凝胶剂:密封,在干燥处(10~30℃)保存[1-9]。
其他
注意药品保质期,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用药期间应进行肝、肾、心功能等监测。服用本品期间必须避免使用已知的肝损伤药物,必须避免过量饮酒。
在开始服药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凝胶剂只适用于完整的皮肤表面,忌用于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伤口;也要避免与眼及黏膜接触[1-9]。
使用尼美舒利治疗无效时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参考文献
[1]
尼美舒利片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19980044、H20010426).
[2]
尼美舒利分散片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10734).
[3]
尼美舒利缓释片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90235).
[4]
尼美舒利口腔崩解片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80826).
[5]
尼美舒利胶囊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10751).
[6]
尼美舒利缓释胶囊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50832).
[7]
尼美舒利颗粒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20515).
[8]
尼美舒利干混悬剂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73377).
[9]
尼美舒利凝胶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50131).
[10]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2015年版).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
[11]
陈新谦,金有豫,汤光. 新编药物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12]
余传隆,黄正明,修成娟,等. 中国临床药物大辞典:化学药卷(上卷).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8.
[1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的通知.[2023-11-3](https://www.nmpa.gov.cn/directory/web/nmpa/xxgk/fgwj/gzwj/gzwjyp/20110515145101552.html)
[14]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J]. 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48(2):73-75.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5 20:26
小荷医典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