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效作用
利巴韦林属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对于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疱疹病毒、麻疹病毒、腮腺炎病毒等有抑制作用,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流行性感冒等[1-4]。
适应证
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肝功能代偿期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
口服制剂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利巴韦林胶囊与聚乙二醇干扰素、HCV蛋白酶抑制剂合用,治疗丙型肝炎。
利巴韦林胶囊与重组人干扰素α2b合用治疗丙型肝炎[5-6]。
注射剂
抗病毒药,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7-10]。
外用制剂
滴眼液: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改善角膜点状或树枝状病变。
滴鼻剂:适用于流行性感冒,缓解流鼻涕、咽痛等症状。
吸入制剂
用于流行性感冒的治疗和预防。
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如病毒性鼻炎、咽喉炎、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抗病毒药。
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
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可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
药物联用
针对丙型肝炎患者,在直接抗病毒药物(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等)的基础上,联合利巴韦林进行治疗,可改善治疗效果[11]。
用前必读
本品禁用于成分过敏、孕妇等人群;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贫血等人群,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具体禁忌情况如下:
禁用情况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孕妇、备孕期人群禁用。
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禁用。
血红蛋白病(如重度地中海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正在合用通气装置的幼儿不应采用本品气雾剂。
肾功能损害者,用药期间应监测肾功能并相应调整剂量。本品不应使用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
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不能控制的严重精神失常及儿童期严重精神病史者慎用。
有不稳定心脏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用药期间如出现心脏病恶化即应停药。
有严重贫血者不宜应用。
老年人不推荐使用。
哺乳期妇女如需使用,需停止哺乳,所吸出乳汁也应丢弃。
注射液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特殊人群
孕妇及备孕期人群
本品可能引起出生缺陷、流产或死产,孕妇及备孕期人群禁用。
女性患者在使用利巴韦林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9个月内应避免怀孕,使用利巴韦林治疗的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侣6个月内应避免怀孕。用药期间至少使用两种有效的避孕措施,每月一次进行妊娠检查。
哺乳期女性
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
儿童
6岁以下小儿口服片剂的剂量未定,应遵医嘱。
老年人
尚未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充分的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出现蓄积,因此不推荐老年人使用。
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齐多夫定:利巴韦林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应避免联用。
核苷类似物、去羟肌苷:利巴韦林与核苷类似物、去羟肌苷合用,可引发致命或非致命的乳酸性酸中毒,应避免联用。
谨慎联用
本品气雾剂不应与其他气雾剂同时给药。
用法用量
本品为处方药,处方药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后才可购买,并需要遵医嘱用药。
剂型规格
本品有多种剂型,每种剂型又包含多个规格,以下列举出来的为较常见的剂型规格,实际应用中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选择
胶囊剂:0.1g/粒;0.15g/粒。
普通片剂:0.02g/片;0.05g/片;0.1g/片;0.2g/片。
分散片剂:0.1g/片。
含片剂:0.02g/片;0.05g/片;0.1g/片。
颗粒剂:0.05g/粒;0.1g/粒;0.15g/粒。
泡腾颗粒剂:0.05g/粒;0.15g/粒。
口服溶液剂:5ml:0.15g。
注射剂:1ml:0.05g;1ml:0.1g;2ml:0.1g;2ml:0.25g;5ml:0.5g;10ml:1g。
喷雾剂:0.4g(每揿3mg)。
气雾剂:每瓶150揿,每揿含利巴韦林0.5mg。
滴眼液:8ml:8mg;8ml:40mg;10ml:50mg。
眼膏剂:0.5%。
滴鼻液:10ml:0.05g;8ml:0.04g。
具体用法
不同剂型药物在不同的患病人群中,用量、用法有一定差别,以下举例说明,具体可听从医生指导。
用法
含片剂:舌下含服。
胶囊剂、普通片剂:温开水送服。请勿打开、压碎或破坏胶囊,胶囊剂应与食物一起服用。
分散片剂:温开水送服或将本品置于温开水中溶解后服用。
颗粒剂、泡腾颗粒剂:温开水溶解后服用。
口服溶液剂:直接口服。
注射剂: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每1m含1mg利巴韦林的溶液后缓慢静脉滴注。
滴眼液、眼膏剂:滴于或涂于眼睑内。
滴鼻剂:滴于鼻腔内。
喷雾剂、气雾剂:将瓶子摇匀后,对准咽喉或鼻腔,按压喷头,喷雾至相应部位。
用量
含片剂
一次口含一片,或每隔1~2小时含一片,一日4片。
其余口服制剂
包括胶囊剂、普通片剂、分散片剂、颗粒剂、泡腾颗粒剂、口服液剂。
成人病毒性呼吸道感染,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成人皮肤疱疹病毒感染,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注射剂
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小儿按体重一日 10~15 mg/kg,分 2 次给药。
每次滴注 20 分钟以上,疗程 3~7 日。
眼部用药
滴眼剂: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眼膏剂:2~4次每日,每次适量。
滴鼻剂
一次1~2滴,每1~2小时1次。
喷雾剂
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或遵医嘱。
气雾剂
第一次使用1小时内喷4次,一次2~3揿,以后每隔一小时喷一次,一次2~3揿。
2日以后一日4次,一次2~3揿,成人每日平均剂量20~30mg。
用后必读
本品使用后部分人群可能会出现血红蛋白减低、乏力、头痛等不良反应。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医生会酌情进行剂量调整或更换其他治疗方案。
起效时间
口服、注射制剂:服用后药物浓度达峰时间约为0.5~2小时,在此之前已经起效。
滴眼剂:关于本品的起效时间尚无明确数据,但本品为局部用药,起效较快。
滴鼻剂:关于本品的起效时间尚无明确数据,但本品为局部用药,起效较快。
喷雾剂、气雾剂:吸入给药的药物浓度达峰时间为9.5小时。
维持时间
尚无关于本品药物维持时间的确切数据,不同剂型的药物半衰期也有一定差异,具体请遵医嘱用药。
不良反应
表现
口服或注射制剂
主要不良反应:溶血性贫血、血红蛋白减低、乏力等。
少见不良反应: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下降,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
严重不良反应:包括心脏损害、呼吸困难、胰腺炎等。
吸入用药
喷雾剂、气雾剂: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也可能会出现局部刺激,但一般继续用药或停药后消失。
眼用制剂
眼用制剂在使用后可出现眼部轻微刺激,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滴鼻液
滴鼻液大剂量应用,可能会入血,出现全身不良反应,同口服或注射制剂。
处理方法
出现贫血、血红蛋白减低、乏力等,一般停药后可好转。
发生心脏损害、呼吸困难、胸痛等,应立即就医,对于情况紧急者,其他在场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到医院后由医生进行救治。
发生疲倦、头痛、眩晕、虚弱等全身反应时,应多休息,如果症状不能缓解,应及时就医,由医生调整用药,必要时进行对症治疗。
发生食欲减退、胃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时,应多饮水,清淡饮食,适量食用新鲜水果,少吃或不吃肥肉、炸鸡等油腻食物,如果症状不缓解或出现加重,应停药及时就医。
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皮肤附件系统异常时,应避免搔抓,如果症状不缓解或出现加重,应及时停药并就医,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药物漏用
口服、吸入制剂
如果漏服后在想起时距下次服药时间已经不足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绝不可一次服用双倍药量[12]。
举例:以每天服药3次为例,如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药,患者6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即可。若在18时前想起,则应立即补服,再于22时正常服药即可。
外用制剂
想起漏用时应尽快补用,下次用药时间适当推迟即可。若想起时已是晚上,当天涂抹1次即可。
注射制剂
注射制剂需由医生操作,一般不存在漏用。
药物过量
症状
利巴韦林口服制剂、注射制剂、吸入制剂使用过量会导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者)可致呼吸困难、胸痛等。还可出现肝功能、血象异常,如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滴鼻液、滴眼剂等外用制剂的过量反应尚不明确。
措施
口服或注射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情况严重者应由在场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后由医生进行催吐、洗胃等处理,并给予对症治疗、支持治疗。
外用药物过量,应立即清洗用药部位,必要时咨询医生。
药物停用
遵医嘱,满疗程用药后如果疾病康复,应停药。
本品一般给药3日内有效,如果服用后无效,需要停药就医。
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溶血性贫血、心脏损害、呼吸困难或确诊胰腺炎等情况,应停药并就医[13]。
使用本品时发生过敏性结膜炎、皮疹以及过敏性休克者,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就医。
口服或静脉用药时,如果出现血清胆红素升高,应立告知医生,遵医嘱停止用药[14]。
注意事项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部分注意事项如下。
药物贮存
口服制剂、注射制剂:应该在室内通风、避光、干燥处密封保存。
滴眼剂、滴鼻剂、喷雾剂、气雾剂、眼膏剂:应在密闭、遮光、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药物应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口服本品可引起血红蛋白异常变化,用药前及每用药2周或4周应检查血红蛋白或血细胞比容。
利巴韦林对人体有一定的损害作用,如果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性感染,则不宜服用此药。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应定期进行监测。
患心脏病的患者在治疗前应进行心电图检查,并在治疗期间进行适当监测。
利巴韦林单药对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治疗无效,不应单独用于该适应证。
喷雾剂、气雾剂不可受热,且应避免撞击或自行拆开,以免发生危险。
参考文献
[1]
余传隆,黄正明,修成娟,等.中国临床药物大辞典:化学药卷(上卷)[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8.
[2]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2015年版)[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
[3]
杨宝峰,陈建国.药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4]
陈新谦,⾦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第1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5]
利巴韦林颗粒说明书(国药准字H51023508).
[6]
利巴韦林含片说明书(国药准字H33022358).
[7]
利巴韦林喷雾剂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43189).
[8]
利巴韦林滴眼液说明书(国药准字H19993448).
[9]
利巴韦林滴鼻液说明书(国药准字H19990003).
[10]
利巴韦林注射液说明书(国药准字 H22023495、H19993054等).
[11]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年版)[J].中国病毒病杂志,2020,10(1):26-46.
[12]
喻维新,赵汉臣. 药师手册.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9.
[13]
UptoDate. [2023-11-28]. https://www.uptodate.cn/contents/ribavirin-systemic-drug-information
[14]
UptoDate. [2023-11-28]. https://www.uptodate.cn/contents/ribavirin-oral-inhalation-drug-information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4 20:37
小荷医典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